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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业园(一期)项目农夫山泉三期西边土石方及边坡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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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广东
源发布时间: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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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业园 (一期) 项目农夫山泉三期西边土石方及边坡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公易工(2023)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水产业园 (一期) 项目农夫山泉三期西边土石方及边坡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河源市高******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河高行审批〔2020〕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020-441600-48-01-023055,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水产业园 (一期) 项目农夫山泉三期西边土石方及边坡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河源市中心城区中部,桂山脚下的深河产业城区农夫山泉水厂西侧,边坡起点为原始地貌区,无连接边坡,边坡终点接已建边坡(观云路)

2.3 工程规模:项目区位于河源市中心城区中部,桂山脚下的深河产业城区农夫山泉水厂西侧,边坡起点为原始地貌区,无连接边坡,边坡终点接已建边坡(观云路),项目场地经迎客大道连通,场地周围已建市政边坡及乡道,交通便利。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挡土墙及边坡防护工程等地质灾害防治。边坡全长约500m,设计坡脚地面标高105.00m,分级放坡,分级高度8m,平台宽2m,最大坡高约43m,边坡整体倾向近90°,为土质-岩土质混合边坡。项目概算为******.02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40元。

2.4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24元,其中:

2.4.1建安工程费以******.40元为最高投标限价。建安工程费为批复概算建安工程费,具体******财政局审定价为准。

2.4.2施工图设计费以73342.84元(施工图设计费费率0.55%)为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计不包括初步设计阶段,为施工图设计阶段,按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具体******财政局审定价为准。

2.4.3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建安工程费结算价原则上不得超过概算建安工程费的最高限价,因招标人原因导致费用增加的除外。

注: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0 日历天,施工工期 80 日历天,不含雨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图纸和预算等送审、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6.1设计服务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送审图机构审查并通过审查、工程设计变更、绿色建筑设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注:①中标人必须按业主单位的意见对建设方案进行优化调整,须经业主单位审核确******委员会审议,方案优化调整属正常工作范围,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②中标人调整设计方案时,调整3次后,还达不到业主要求的必须更换设计团队。更换设计团队后调整3次再达不到业主要求的,由中标人向社会征集设计方案,征集的设计方案须经业主单位确认,方案优化调整属正常工作范围,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6.2施工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工程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人工、包材料、包设备、包质量合格、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按期竣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通过验收、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编制、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险(由承包人负责购买的)、包保修等。具体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工程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做好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及对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相关工作。

2.6.3设计、施工过程包含的其他工作:

(1)报批报建:协助招标人办理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

(2)施工总平面设计与管理等。

(3)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临水、临电、施工场地、临时道路、交通围闭及疏散等。

(4)负责对原有管线(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排污等)的保护,如有损坏承担修复工作及全部费用,但因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有误导致损坏的除外。

(5)中标人应承担办理本工程所需的工商、税务、治安、******消防、环保、技术监督、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交通、气象、建设、水利等国家法律、地方行政法规及合同规定的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有关许可手续。

最终承包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项目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7 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和规章,现行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

2.7.2施工要求:工程质量按《广东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及项目验收标准》及现行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同时满足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也可由符合条件的拟派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②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并在有效期内,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岩土工程专业(或水工环或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在有效期内。

3.4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C3证)

3.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省外成员需提供)。

3.6 拟派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中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符合条件的拟派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其他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拟派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3.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他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编制、收集、汇总等服务。

4、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portal/#/44/index)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人须知

5.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3 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人必须提交 20 万元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银行保函或保证******银行转账。

******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银行及账号如下: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4.2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的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5.5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5.6为减轻中小微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本项目免收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获得 AAA 级信用评价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和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即提供“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数据信息网页截图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评价等级和中小微企业等级为准。

注:在投标时免收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只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投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5.7 投标人拟派本招标项目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证件或虚假职称的,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查询网址路径或职称评审表或发证机关相关证明、联系电话,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5.8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5.9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施工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5.10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后不得随意变更,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因重病或重伤******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三是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四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五是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七是死亡的。如符合上述理由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8088/xzzx/008001/******/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180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 ******:8088/TPBidder/memberLogin)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portal/#/44/index)”上发布。

7.2 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 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人:罗先生

   话:******

   址:******服务中心7楼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人:曾先生

  话:******

   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黄先生

   话:******

   址: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